各教学点、各位同学:
为强化管理规范、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稳健发展,依据上级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对学历继续教育课程重修相关收费标准予以明确规定,并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课程重修(不含毕业论文)按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学费标准的70%收取(2024级、2025级理工类专业课程收取63元/学分;经管、文史类专业课程收取56元/学分)。
2.毕业论文重修按照650元/生收取。学生参加毕业论文选题环节即认定为已修毕业论文课程,学生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毕业论文流程的,不予退费。重修毕业论文需严格遵循学校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经导师指导、专家评阅、答辩等环节,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方可申请学位。学生申请学位的相关工作,按照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
3.重修费由学校收取。学生按要求向学校缴费完成后方可进行重修,不得向本校之外的单位、机构或个人缴纳重修费。学校暂定9月24日-9月30日开通收费通道,请重修审核通过的学员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宁波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