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部分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示

时间:2026-05-13  来源:学历中心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八条和《宁波工程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修订)》(宁工发〔2025〕95号)第五条规定,高花落等23名2026级录取新生未按期办理报到、缴费手续或明确表示放弃入学资格。经研究决定,拟对高花落等23名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6月11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成人学历教育中心反映,来信来电请用真实身份并附具体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邮箱:878674298@qq.com

联系电话:0574-87088977

公示期满后,高花落等23名2026级录取新生即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我院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本公示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决定的送达。


附件:宁波工程学院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名单


宁波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