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工程学院函授站学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报学校地方合作处同意,拟对2023年度优秀校外教学点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优秀校外教学点推荐名单
宁波市春华教育培训学校
象山县好学教育培训学校
舟山市鼎鹏教育培训学校
宁波市鄞州区华业专修学校
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陈玲儿 龚永文 冯玲玲 李俊超 赖笑笑 马颖方 黄卓卉 徐玲
朱远飞 裘冠娉 郑婷婷 许忱佳 张孟琦 严悦华 陈帆帆
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公示期为12月21日—25日,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87400625
电子邮箱:532839527@qq.com
宁波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