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宁工继续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校长助理兼 继续教育学院职教中心主任的公告

时间:2023-04-11  来源:     

  因中心发展需要,经中心理事会同意,报请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现公开招聘校长助理兼继续教育学院职教中心主任1名,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宁波市宁工继续教育中心校长助理兼宁波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教中心主任

二、招聘数量: 1名

三、岗位职责:

1.负责产教融合项目的开展,包括招生、学生管理、教学实施、就业落实等,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工作;

2.负责产教融合项目团队的建设与管理;按照中心要求做好团队人员管理;

3.负责产教融合项目的平安校园建设;

4.负责产教融合项目团队的廉政建设;

5.完成与中心签订的责任目标;

6.协助中心开展其他项目的拓展。

四、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2.具有敏锐的项目市场拓展能力及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具备年招生200人及以上规模的能力;

3.具有优秀团队管理能力,学生管理经验丰富,承担过企业中层及以上职位或高校主管及以上岗位;

4.有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或继续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经历且业务拓展能力强的人员优先考虑。

五、招聘流程

1.报名

应聘表(附件1)发至邮箱1246184499@qq.com。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74-87400620。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

2.资格审核与面试

学校编制内人员资格审核由相关部门进行,其他人员资格审核由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进行,通过者接通知后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参加面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聘通过面试择优确定聘用人选,经公示、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4.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1.学校编制内人员面试通过后待遇按宁波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宁工继教〔2022〕9号)执行。

2.其他人员与宁波市宁工继续教育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中心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待遇面议。

                                       宁波市宁工继续教育中心

                                      宁波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