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时间:2012-02-15  来源: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0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5号]文件精神,为有利于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提升各类优秀专科学生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有利于全面促进高职高专学校的校风、学风建设,努力构建我省高等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宁波工程学院今年开展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具体细则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及收费标准  

 

专    业

 

计划

 

(人)

 

基础课

 

综合课

 

收费标准

 

(元/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高等数学(一)

 

C语言程序设计

 

3960

 

英语

 

10

 

基础英语

 

英汉互译

 

396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20

 

高等数学(一)

 

机械设计基础

 

3960

 

化学工程与工艺

 

40

 

高等数学(一)

 

综合化学

 

3960

 

汉语言文学

 

20

 

大学语文与写作

 

汉语基础

 

3960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选拔对象为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专、高职、电大、成人高校普通班的应届毕业生)。

 

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与选拔专业相同或相近;

 

3、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及以上;专科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无须通过CET-3级;   

 

4、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报考要求;

 

5、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且没有考试作弊记录者。

 

三、报名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分报名信息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两个阶段进行。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进入报名系统界面,按照报名系统界面提示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取得注册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以真实身份上网登记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提交各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学校,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考生身份证复印件,CET-3级考试证书(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复印件,并现场拍摄考生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元/人)。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设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其中高等数学和大学语文与写作为高校联考科目。考试地点设在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8日,具体时间详见下表:

 

日      期

 

4月18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基 础 课

 

下午(14﹕00—16﹕30)

 

综 合 课

 

报考考生于4月17日下午4:30前到宁波工程学院教务处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五、查分、查卷

 

各科考试成绩于4月27日在宁波工程学院招生网站上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宁波工程学院申请查卷,由学校组织专门人员查卷(至少2人),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联考科目查卷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六、加分政策

 

1、报考我校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统考425分以上者,可申请加3分;

 

2、通过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程序员)者,可申请加3分;

 

3、大学期间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等学科竞赛且获省级二等奖者,可申请加3分;获国家二等奖以上者,可申请加5分;

 

4、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者,每篇可申请加3分(必须通过我校专业教师认定);

 

5、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所加分数计入总分。